浙江公民并举发展学前教育破解入园难入园贵
栏目:入园
编者按:当前,“入园难”“入园贵”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让孩子“有园上”“上好园”,这是当前各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和紧迫任务。本报从今天起推出特别报道,介绍各地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破解“入园难”“入园贵”的经验和做法。敬请关注。
“虽然是山区,但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一点也不比城里差,下半年我准备把孩子送到这里的幼儿园。”在浙江省绍兴县稽东镇一家公司工作的黄秀英日前把孩子从城区老家接到了自己身边。
从2004年起,绍兴县政府每年安排幼教专项资金,县、镇两级共投入2500万元用于新建、改建中心幼儿园,到2008年所有镇中心幼儿园都已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2009年年底,由县财政全额拨款3000万元、位于城区中心的县中心幼儿园也已启动建设。近3年,绍兴县利用新农村建设、网点调整等有利时机,筹措建设资金4500多万元,新建、改建、配建新农村幼儿园30多所;积极吸纳民间资金超过6000万元,创办了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民办幼儿园,城乡幼儿“入园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据统计,2009年,浙江有各类幼儿园10067所,在园幼儿167.06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园长、专任教师9.68万人,其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者比例达54.64%;全省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为91%。浙江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已成功实现学前教育的高度普及,使每个适龄幼儿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正成为该省学前教育发展的主旋律。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近年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发展学前教育、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作为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紧迫任务。2008年8月,省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中,将切实加强学前教育发展作为“教育公平工程”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提高等级幼儿园覆盖面,加大对农村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学前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2009年至2012年,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以奖代补、社会力量办园升等奖励、低收费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补助、幼儿园教师培训等;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都要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在农村,为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2009年初,浙江实施了“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工程”,积极倡导公办乡镇中心园在各行政村或中心村直接举办分园或教学点,并实行“六统一”管理模式,即经费统一管理、教师统一调配、教玩具统一配置、教师工资统一发放、教师工作统一考核、保教质量统一评估,从而快速、有效地整合了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稳定和优化了农村幼儿园师资队伍,提高了农村幼儿园的办园质量。该省人口居住分散的山区、海岛,乡镇中心幼儿园应安排相应程度的学前教育。
在城市,浙江努力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城区优质教育资源。该省明确规定,各地在出让商品房土地和安排经济适用房及农居房土地时,应根据学前教育设施布点规划,以教育用地划拨或作为土地竞拍的前置条件安排好幼儿园用地;公建配套幼儿园作为共有教育资源,由属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幼儿园产权登记手续,不得改变性质和用途;凡移交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管理的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性质公办、差额拨款、等级收费”的平价幼儿园,一律按等级收费,较好地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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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全面实施名园集团化战略,采取“名园办新园、名园扶弱园、名园结农园、名园帮民园”等集团化办学模式,通过输出名园的先进办学理念、科学管理方法、教科研成果、名师教学资源,不断扩大优质资源,满足城乡人民群众“入好园”需求。
浙江是民办教育大省,其中民办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80%,在园幼儿覆盖面达64%。针对民办幼儿园数量众多、办园层次较低、保教质量普遍不高这一现状,浙江省创新管理机制,一手抓扶持,一手抓监管,在增强其办园活力的同时,不断规范其办园行为,引导民办园健康发展。2008年出台《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对全省幼儿园实行统一的等级评定制度和升等奖励措施;同年,又颁布了全省统一的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和准办标准,要求各地对照准办标准对所有民办幼儿园进行重新审核,加大对非法幼儿园的取缔以及对不规范办园行为的清理整顿力度。2009年,省级财政对办园条件改善明显,从准办园晋升为省三级的786所民办幼儿园,按每班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达2600万元。此外,为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合格幼儿园,特别是保障低收入家庭子女能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浙江还建立了对低收费合格幼儿园实行生均教育费补助机制。从2009年开始,对合法举办且生均收费(不含伙食费)在120元以下的幼儿园,给予生均每年100元的教育费补贴。今年全省共有3128所低收费幼儿园,25.64万名幼儿得到财政教育费补贴,补贴资金近2600万元。
这几天,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中心幼儿园乐君英老师心里乐开了花:全区幼儿园自聘合格教师工资补差情况公示刚结束,乐君英今年的总收入至少可达4.8万元,比去年足足多了1.8万元。根据补差方案,按照“凡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人均年收入应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5倍”的标准,2010年,北仑区有431名非在编幼儿教师因此受益。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顾玮介绍说,为真正把“全面提升质量”落到实处,在各地纷纷提高幼儿教师待遇基础上,浙江进一步加大了师资培训力度。2009年,省教育厅制定了全省幼儿园分级培训规划,计划从2010至2012年,省级培训乡镇中心幼儿园骨干教师4000名,市级培训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6000名,县级开展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培训3万人,省财政每年划拨培训补助经费400万元;争取到2012年年底,每一所乡镇中心园和农村幼儿园至少有一名园长和一名以上骨干教师参加省市级培训,覆盖面达20%以上。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好路子
科学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水平,这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公共职能。近年来,浙江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办园、成本分担的学前教育运行机制,在办好公办园的同时,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支持企事业法人、集体和公民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幼儿园。办园主体的多元化对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保持学前教育的活力,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发展和提高学前教育水平的重点在农村。浙江把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作为推动农村学前教育的一个重要抓手,不仅可以为农村孩子提供相对优质的学前教育,更重要的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规范和带动了当地农村幼儿教育发展,提高了村级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使农村幼儿教育进入健康、有序、安全的发展轨道。
实践证明,浙江按照强化政府责任、城市乡村齐抓、公办民办并举的工作思路,有效提高了学前三年入园率,提升了学前教育质量,其经验值得各地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