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PPT课件
文件编号:1456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PPT课件这个PPT共53页,该文件包含了PPT课件。PPT的教学目标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托幼机构卫生 保健管理
依 据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
管理办法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
制定目的
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
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的任务
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为集体儿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预防控制传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保障儿童的身心健康。
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
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
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出发点:管理水平、工作质量
关注点:家长放心、政府安心
落脚点:儿童安全、健康、快乐
重点内容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托幼机构的健康检查管理
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卫生保健工作职责
相关职能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监督检查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预防和控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的部门——食品安全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二、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日生活安排
儿童膳食
体格锻炼
健康检查
卫生与消毒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伤害预防
健康教育
信息收集
三、托幼机构的健康检查管理
托幼园所健康检查分为二部分:
入园健康检查
儿童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
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上岗前健康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
检查要求: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在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
2、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
3、托幼机构不得招收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管理办法”中的行政处罚)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要告知其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托幼机构职责
组织-- 安排新入园儿童体检
查验-- 一表、一册、一证
告知-- 预防接种补种
工作指标--入园体检率100%
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健康检查单位)
规范儿童入园体检的程序
执行卫生部规定的入园检查项目、
符合要求的体检设备、
规范检查技术、
保证入园体检查服务质量、
统一的体检表、填写规范、审核等
患有传染病工作人员离岗治疗管理
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患有传染病工作人员返岗管理
判断传染病的治愈标准
四、新设立托幼机构招生前卫生评价
卫生评价内容(100分)
环境卫生
个人卫生
食堂卫生
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
卫生保健人员配备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卫生保健制度
环境卫生
园(所)内建筑物、户外场地、绿化用地及杂物堆放场地等总体布局合理,有明确功能分区。
室外活动场地地面应平整、防滑,无障碍,无尖锐突出物。
环境卫生
活动器材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园(所)内严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
室内环境的甲醛、苯及苯系物等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要求。
室内空气清新、光线明亮,安装防蚊蝇等有害昆虫的设施。
环境卫生
每班有独立的厕所、盥洗室。每班厕所内设有污水池,盥洗室内有洗涤池。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水龙头数量和间距设置合理。
个人卫生
保证儿童每人有专用的毛巾和水杯,并有相应消毒设施。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
每班应当有专用的儿童水杯架、饮水设施及毛巾架,标识清楚,毛巾间距合理。
儿童有安全、卫生、独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
食堂卫生
食堂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建设,必须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园(所)内应设置区域性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间,消毒后有保洁存放设施。应当配有食物留样专用冰箱,并有专人管理。
食堂卫生
炊事人员与儿童配备比例:
三餐一点的托幼机构应当达到1: 50
一餐二点或二餐一点的1: 80
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要求,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保健室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设有儿童观察床、桌椅、药品柜、资料柜、流动水或代用流动水等设施。
保健室或卫生室设置
保健室应配备儿童杠杆式体重秤、身高计、量床(供2岁以下儿童使用)、国际标准视力表或标准对数视力表灯箱、体围测量软尺等设备,以及消毒压舌板、体温计、手电筒等晨检用品。
保健室应配备消毒剂、紫外线消毒灯或其他空气消毒装置。
卫生保健人员配备
托幼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根据预招收儿童的数量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按照收托150名儿童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儿童的可配备兼职卫生保健人员。
卫生保健人员配备
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炊事人员上岗前须取得《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卫生保健制度
托幼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卫生保健制度,并具有可操作性。
卫生保健制度包括一日生活安排
膳食管理
体格锻炼
卫生与消毒
入园(所)及定期健康检查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
伤害预防
健康教育
卫生保健信息收集的制度。
评价结果 (100分)
合 格 ≥80分,且必达项目均通过
不合格 < 80分,或必达项目未通过
必达项目
设立保健室或卫生室
卫生室需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保健人员
食堂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盥洗室内有流动水洗手装置
保证儿童每人一巾一杯(寄宿制儿童每人有专用洗漱用品 )
备 注
若托幼机构不提供儿童膳食,则不予评价相应部分。
托幼机构分数达到剩余项目总分的80%及以上,并且“必达项目”全部通过,才可评价为“合格”。
如果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评价报告给予的整改意见和指导,
整改后可重新申请卫生评价。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